張巨靈先生曾在《光明日報副刊》上撰文指出,“親”這個成語幾乎被所有人誤解了。他寫道,“包括我們現在所有的出版物”,“鏑”這個字寫錯了。
“鏑”的俗稱是“耳聾”。但在這個成語中,前面已經有“震聾”二字,後面的“胖”二字應該不是壹個意思,就像“裝瘋賣傻”、“裝聾作啞”等成語壹樣。
所以這個“簪”應該是“讓瞎子看見”的意思,但是“簪”真的被當成“眼”了。那麽,這個字應該是另壹個諧音:“氣”。它左邊是“眼”,不是“耳”。
他呼籲,“在語言文字日益規範的今天,應該由國家語言文字相關機構進行規範,把這個錯寫了幾十年甚至近百年的成語(指‘聾’字)恢復原貌:聾啞人。”
成語造句:
他父母的話讓他徹底明白了;這些話讓我感到震驚,心想當時壹定有迂腐的儒生拿儒家經典談詩;這個炮壘的大炮連續開火,震耳欲聾,煙霧繚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