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是指東漢時期的妻子孟光控告的案件。比喻夫妻之間互相尊重,互相體諒,榮辱與共。
洪案是鹿車,中國成語,拼音是hóngàn lüchē,意思是夫妻互相尊重,同甘共苦。出自《後漢書·梁弘傳》。
成語故事:
東漢時的壹個窮書生,嫁給了30歲的孟光,放棄了孟家富有的生活,隱居在巴陵山區,幫助高打短工。孟光給洪亮送飯時,把托盤舉到眉毛那麽高,還和他調情,很有愛。鮑宣的妻子和漢朝* * *的丈夫坐著鹿車回到了老家,他們同甘共苦。
造句:
1,桓帝在認真回憶劉禹錫的詩《雜歌楊柳枝》。穿著蟲鞋的諸葛勉老師突然走到他面前,讓他用“洪案鹿車”造句,弄得他滿頭大汗。
2.成語“洪案”來源於“後漢梁弘傳”和“後漢梁弘傳”。
3.玉樹州第壹民族中學的冉說,用“洪案鹿車”造句不容易。
4.在去中水鎮中水中學的路上,哥哥給景新和講了“洪氏鹿車”的故事。
5.雲劍是壹個窮人的職業。他在四斜街租了壹套四合壹的小房子,夫妻團聚,卻如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