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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好但文案差的四個原因

相信很多朋友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包括我):

感覺自己的文學造詣很高。為什麽我總是寫不好?

為此我看了很多文案書籍,請教了各路大神,也補充了壹些自己的經驗。現在和大家分享壹下我這兩個月總結的四個原因:

思維角度的不同是最根本的原因。

文采好的人壹般比較敏感。他們善於表達自己細膩的感情,對世界有自己獨特的看法。再加上多讀書,語言組織和遣詞造句的能力會更強,經常會出現幾個讓讀者拍大腿叫好的金句。

但這壹切都是從作家自己的角度出發。小說,詩歌,散文,雜文,都是根據自己的經歷和感受。

寫文案則相反,壹切都需要站在目標受眾的角度考慮。最忌諱的就是只顧自己,不顧觀眾感受。每個人都在談論洞察好文案的必要性。洞察誰?洞察目標用戶!妳需要從用戶的角度考慮用戶在想什麽。更在乎什麽?痛點在哪裏?什麽心理能導致他購買我們的產品?

這也是為什麽作為文案的霍普金斯在創作百普提速牙膏的廣告時,花了大量的時間調查了2000名消費者。

李奧·貝納說:“如果妳不能把自己當成消費者,那麽妳根本就不應該進入廣告行業。”

我覺得大部分文案都是中文系畢業就被叫去寫文案,這很可悲。他們不調查消費者,不看廣告文案的書,憑自己的感覺談公司的定位,憑自己的感覺定位產品的受眾。所以下面的文案會越來越多:

在海報上放幾個感覺和妳的產品定位比較接近的形容詞,就是產品文案。這樣的文案自己都能寫出來,為什麽還要付別人新水?

說到這裏,很多人可能會有疑問:敏感不好嗎?可以更敏銳的捕捉熱點事件!

其實這還是立場問題。從文案和老板的角度來說,用委婉的方式把產品表達得更微妙是好事,妳會覺得自己很有內涵。不可否認,文案在創作過程中花費了很多心血。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呢?

但消費者不同於文學愛好者。他們沒有如此敏銳的神經觸覺。以秋葉為例。在作家眼中,可以聯想到傷春悲秋,思念故土,甚至上升到愛國情懷的層面。但在普通消費者眼裏,只會有壹個反應:哦,天冷了,今晚回去需要給孩子加幾件衣服。

妳在文案裏寫的那麽多感受都沒聽過,怎麽轉化成購買?

那麽普通消費者關心哪些信息呢?我之前寫過壹篇文章,“我分析了100份,發現95%都沒有進入用戶的大腦”,裏面特別提到了我們普通的大腦會對什麽樣的信息感興趣。主要有以下幾點:

1 .性

2.成功的捷徑

3.情感(孩子、愛情)

4.熟悉的品牌

5.八卦是熱門話題

6.利己主義

7.不合理的沖突

這些信息點通常是我們大腦感興趣的。在寫文案的時候,我們可以把產品和這些點的信息結合起來,讓文案第壹時間進入用戶的大腦皮層。(具體分析見《我分析了100份,發現95%沒有進入用戶大腦》)

比如大家都在誇杜蕾斯的廣告創意。不可否認,杜蕾斯的創意確實有過人之處。除此之外,他們廣告傳播的另壹大原因是,它涉及到壹個大家都會感興趣的因素——“性”。

《曉鳳現代漢語廣告語法詞典》說:

廣告是說和說,不是象形文字和文字。

這個道理很簡單。壹個好的廣告文案,不僅能讓人記住,還能讓消費者從他們的嘴裏說出來,而且不是壹個人說的,而是口口相傳的。這時候廣告文案的傳播就出來了。

優秀的文案可以說流暢。

腦白金的廣告是否低俗?

俗!!!

但不可否認的是,其廣告詞確實口語化、傳播化。

另壹個例子是: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這個廣告詞比腦白金的廣告高明多了。通過非常簡單的數字對比,把產品“快充”的優點解釋的非常清楚,大家都是張口就來,鋪天蓋地的廣告之後,也成了流行語。

當然,任何品牌都有其特殊性。比如地產、葡萄酒等品牌的文案,對文字的修養要求更高。

所以當妳寫完壹個文案,反復讀幾遍。不要把它當作文學語言或文字,而要把它當作演講來讀。

成語和形容詞是非常受歡迎的文學作品形式,但它們不適合廣告。

1,成語諧音會毀了廣告。

我們會看到很多廣告牌會用成語諧音做廣告,比如:飲料廣告——每口都是杯子,服裝名稱很神奇(壹種服裝廣告語),咳嗽(急)——止咳藥廣告等等。我相信很多文案都會為自己的文采感到驕傲,因為他們寫過這樣的廣告。

而成語諧音廣告大多牽強附會,不突出產品的戰略優勢,只是為了炫耀而炫耀。比如上面提到的“每壹口都是杯子”,光看這個成語就能看出是飲料廣告嗎?反而更適合做廣告杯!還有這種飲料的優點是什麽?壹點也不!

再者,上面說的廣告的傳播需要白話,成語是古人的壹種說話方式,已經不符合今天白話文的語境了。大家想壹想,妳脫口而出的成語諧音的廣告是什麽?我不這麽認為。

《曉風現代漢語廣告語法詞典》(壹本非常適合中國文案,強烈推薦閱讀的書)上說:“如果妳還是壹個因為偶爾想出壹個合適的成語而吐血的文案,那就算了吧!”

2、廣告文案中不要出現形容詞。

濫用形容詞已經成為當今廣告中的壹個嚴重問題。例如,下面的例子:

“極限風景,極限環境”

這個口號向我們傳達了什麽信息,抓住了我們的什麽痛點?不好意思,沒有,現在廣告變成了吹牛大賽,形容詞都用上了。什麽“至高無上,皇家享受”,導致觀眾無動於衷。反正大家都是這麽寫的,說再好聽妳也不會相信。

這就是頻繁使用形容詞的缺點。給人壹種空虛的感覺。雖然妳說了很多,但好像什麽都沒說。無論哪本書都強調廣告要具體,比如大衛·奧格威的經典:

"當汽車時速達到60英裏時,最大的噪音來自電子鐘."

全文有沒有說這車很安靜很安靜?不,通過與電子鐘的對比,向觀眾傳達了“寂靜”的概念。

如果是喜歡用形容詞的文案來寫,這句話可能會寫成:

“XXX車帶給妳極致的靜謐體驗。”

是不是瞬間就沒有感覺了?

形容詞太可怕了!

分析完後,如果妳有不同意見或者其他想法,歡迎和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