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音:[fü shu ǐ ná n sh not u]
語錄:《後漢書·何進傳》:國家之事,非易事,收回已晚,應深思。
舉例:現在他們已經是橋下之水,維持夫妻關系還有什麽意義?
該做的都做了,該做的都做了。
反義:第二次
《橋下之水》的成語故事
商朝末年,有壹個足智多謀的人,名叫姜,人稱。因為祖先封在魯,所以又叫魯商。他輔佐周文王、周武王攻滅商朝,建立周朝,立下了汗馬功勞。後來被封在齊國,是春秋時期齊國的始祖。
姜太公曾在商朝做過官,但因為不滿紂王的殘暴統治,他棄官出走,隱居在陜西渭河邊壹個相對偏僻的地方。為了得到周公姬昌()的重用,他經常假裝在河邊用直鉤釣魚,不用魚餌。
姜太公整天打魚,他家的生活出現了問題。他的妻子馬史認為他很窮,沒有前途。她不想再和他住在壹起,想離開他。姜太公再三勸說她不要這樣做,並說有壹天他會變得富有。但馬覺得他在騙她,但他無論如何也不相信。姜太公別無選擇,只能讓她走。
後來,姜太公終於獲得了周文王的信任和重用,並幫助周武王聯合諸侯攻滅商朝,建立了西周。看到他有錢有勢,馬後悔離開了他。我去了姜太公,請他恢復與他的關系。
成語由來:這個成語出自宋、王韜的《野客》系列。太公拿壹壺水,倒在地上,讓老婆掙錢。正應了壹句話:“話多壹致,蓋的東西就難收。”
成語解釋:“橋下之水”成語比喻覆水難收。意思是事情已成定局,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