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方式是直接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闡明其理由,表明對客觀事物或問題的態度。換個角度來說,論證就是用充分有力的證據從正面直接證明自己論點正確性的壹種論證形式。
擴展數據:
通過揭露和駁斥錯誤的、反動的論點來建立自己的論點,這就是反駁嗎?。反駁的作用在於“破”,即通過明辨是非,反駁錯誤觀點,同時樹立正確觀點。
使用每個個案的演示方法,不要求全面周到,每次舉幾個例子就可以了。每個例子都要求有壹定的典型性,同時要兼顧經濟原則,盡量不重復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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