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讀作shí jīn bú mèi,指的是好人的道德和社會習俗。出自吳琴吉昌客窗閑話乞丐:“長呼,為之在城裏尋家,進貨創業,額曰:‘不知如何找錢。’”清代《陸棄登》第118回是:“拆家姓,又顯錢難尋。”
標題:找錢不丟人。
發音:shjιnúmèI
釋義:黃金:原指金錢,現指各種貴重物品;無知:隱藏。妳不會把妳發現的東西藏起來留給自己。指不占小便宜的道德和社會風尚。
同義詞:路不拾遺。
反義詞:貪得無厭,迷戀金錢
語法:聯動;作為謂語和定語;包含贊美
來源
吳琴吉昌客窗閑話乞丐:“長呼,為之謀活市井,置貨立業,言‘財不可藏’。”清《陸棄登》第118回:“拆家姓,又顯錢難尋。”
原文:學者何越,小名翟偉。嘗完夜行撿了二百多兩銀子,不敢告訴家裏人。
不要把撿到的錢裝進口袋
恐怕我會勸妳離開黃金。第二天早上,我把它拿到收銀處,看到壹個人在找它,就問他銀的數量和印章是否壹致,我就還了回去。那人欲分金為謝,恐翟曰:“人若不知,皆是我之物。這點黃金量有什麽好處?”那人謝過他就走了。他還試圖在太監家教書。當太監去北京出差時,他送了壹個盒子給翟偉,裏面裝有數百枚黃金。他說,“改天來拿吧。”在過去的幾年裏,我從未收到過他的來信。聽說他侄子來南方出差了,要帶箱子。通過信任發送。我老公怕是窮書生,把黃金還了,暫時還算鼓勵;送錢幾年,我略顯冷漠,這遠不是壹個人。
讀書人何越,名叫翟偉,有壹次晚上散步時撿到200多兩銀子,但他不敢告訴家人,怕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上,他帶著錢來到了撿到錢的地方。他看到壹個人在找,就上前問他。答案的數量和蓋章的標記與他找到的壹致,於是把錢還給他。這個人想從裏面拿出壹些錢作為獎勵。何月說:“如果妳找到錢,沒人知道,那就都是我的東西(我連這些都不要)。妳怎麽能貪圖這些錢呢?”那人謝過他就走了。他曾在壹個官員家庭教書。這位官員有事要去京城,他留下了壹個盒子,裏面裝著數百兩黃金。(官員)說:“我壹會兒回來拿。”很多年過去了,我還沒有妳的消息。後來聽說這位官員的侄子去南方出差了,但是沒有拿箱子。何月可以讓官員的侄子把盒子拿回給官員。何月,壹個書生,只是壹個窮書生。如果他撿到錢還了,可以在短時間內鼓勵自己不要貪心。錢在他身上放了幾年,他卻壹點都不動心。由此可見,他遠比普通人優秀。
意義:斂財而不昧,壹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文講述了窮書生何月兩次還金的故事,表現了何月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義。
例子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從小培養這樣的良好品德,這對每個人的成長都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