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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北宋仁學的得與失——仁不足,而行不足。

眾所周知,說到統治者的慷慨,尤其是對官員和文人的慷慨,宋朝是歷代最重要的。他們推崇儒家的核心思想“仁”,後期甚至肆意踐踏司法。孔子曾經回答學生——過猶不及,意思是不做不如不做。其實都壹樣。只有公正才是中庸之道。這沒有錯。先說北宋幾位君主的“仁”,再看這給宋朝的統治帶來的利與弊。宋太祖和趙匡胤幾乎所有朝代的風格和傳統都與開國君主有很大關系。壹般來說,開國君主從中央到地方,從司法到制度,從生產到軍事,都會給這壹代人制定壹套規則,然後後人就可以遵循這些規則。畢竟祖訓不可違。宋太祖和趙匡胤,當然也有很多朝代在中間做了壹些改革或者改革,但是基本上都是小打小鬧,沒有傷到他們的根本。壹旦他們變得過於成功,就很少成功——即使暫時成功,也很快會“復辟”,比如宋代的熙寧變法,比如明代的張變法,還有清朝的戊戌變法,無壹例外。所以開國君主的做法往往代表了這個朝代的很多觀念和傳統,那麽我們就來看看宋太祖在這方面的措施吧。說也奇怪,趙匡胤·趙匡胤其實是個標準的“尚武之人”。他年輕的時候很彪悍,什麽都不敢做。宋史上記載,他騎著壹匹猛馬,速度太快,撞到門框上,大家都飛得遠遠的。他摸了摸自己的頭,什麽也沒做。他起身繼續馴服那匹馬。我在屋裏賭博的時候被人喊急了,就撞開墻跑了出去,還活蹦亂跳的。而且,趙匡胤也是從初級軍官做起的。他用頭舔了舔血,剁了旗子,壹步壹步地站了起來。最後成為殿前最高軍事統帥,成功“身披黃袍”,開創了宋朝。按理說這應該是壹個崇尚暴力,非常喜歡武將的人,但事實恰恰相反。他對武將極其警惕,但對士大夫極其寬容,甚至在教義中明確寫著不得殺害士大夫!至於趙匡胤本人,就更不用說了,雖然他非常重視法律,花費了大量的心思,以及財力物力,讓下屬制定法律,但是當官員真的觸犯了法律,往往又心慈手軟。這裏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宰相趙普的態度。趙匡胤和趙普都說這個趙普也是個了不起的人,說他讀了很多詩。事實上,他就是那樣——他自稱是“治理天下的半部論語”。當時許多真正博覽群書的人都批評他,但他頭腦靈活,有大局觀,這幫助趙匡胤做出了許多方向性的正確決策。但是有壹次趙普生病了,趙匡胤體諒他的哥哥,親自去趙府看望他。沒想到,當時的吳王錢繆無意中發現了給趙普的禮物。據說禮物是幾十罐當地的鹹菜,但打開壹看,卻是金光閃閃,全是黃金和珠寶,弄得在場的人都睜不開眼。當時趙普自己也嚇得要死,跪下來懺悔自己的罪過。沒想到宋太祖不同意:“不過受點苦也無妨。”他所謂國家大事,全憑妳書生之耳。“,不但沒嚴懲趙普,連“贓物”都沒沒收,就這麽輕易放過了趙普。如果這是朋友之間的友誼,大家都應該為宋太祖的忠誠和胸懷點贊,但這是治國,絕不能因為個人的感情或信用,隨意踐踏法律的尊嚴。可以說,趙匡胤在這件事上開了壹個壞頭!宋仁宗·趙真談到了“仁”這個詞,他怎麽能忽視這個陛下?能以“仁”為廟號的皇帝少之又少,但趙真是當之無愧的,連《宋史》都特別提到“為君止於仁”。“皇上是真誠的,無辜的。”。說到仁宗,宋仁宗趙真自然不能不提到包拯,這位著名的清官被後世稱為包青天。其實,包拯的學識和趙普壹樣,在當時的文官中並不突出。範仲淹這個博覽群書的人和歐陽修相比,差距很大,但他生性剛烈,剛正不阿,不畏權貴,甚至可以說有點“壹根筋”。當時,仁宗張貴妃的叔父張耀祚,勉強算得上皇親國戚,卻收受賄賂,侵占人民的土地。包拯知道後,馬上去彈劾。其實這種事情在當時是很常見的,仁宗也在中間“糊弄”了壹下,說包艾青是忠於國家的。我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我會在這個時候處理它。但包拯不依不饒,壹直據理力爭,不想馬上做出決定,甚至壹說到激動處,口水都噴了仁宗壹臉。——這在當年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甚至嚴格來說,可以是“不敬”包大人的重罪。當時連旁邊的侍從都驚呆了,但仁宗只是擦幹了口水,勉強答應了包拯的要求。這當然從積極的壹面體現了皇帝的大度——而包大人確實是無心之失,但法律就是法律,有時候必須壹視同仁。仁宗應該提醒包大人多少?我不是說對包先生不好。畢竟每個歷史人物在當時的背景下評論才公平。但既然當時有這樣的法律,就應該統壹執行。我們不能因為“動機好壞”就輕易改變法律。否則,壹來可能會導致壹些官員好心辦壞事,二來也容易讓壹些有權有勢的官員看不起皇帝,覺得統治者軟弱。宋徽宗和趙霽提到了宋太祖和趙普,宋仁宗和包拯,雖然也有過於善良的嫌疑,但總的來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利大於弊。但是,下面我們要說的是,這位本該投胎錯地,成了皇帝宋徽宗的藝人,完全是大大咧咧的善良——他對清官和貪官更善良,某種程度上真的是“平等”的。事實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宋徽宗是北宋的最後壹位皇帝。當時金兵來了,他嚇得趕緊把皇位傳給兒子欽宗,但這個亂局主要是他造成的,欽宗更多的是替罪羊。趙霽,惠宗皇帝,在宋代有壹個規則叫做聖旨,意思是當司法出現疏漏或錯誤時,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皇帝可以直接“頒布法令”,淩駕於法律之上,改變以前的判決。因為這大多是寬容、輕判甚至赦免,所以也叫“寬恕”。事實上,這種赦免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壹種補充手段,用於補救罪犯監獄數量過多,收買人心,穩定國家事務。比如在有明顯誤判或者法律缺失的情況下來到這裏,會是壹個皆大歡喜的局面。然而,宋徽宗認為這是收買人心的最好甚至是唯壹的方法。在他看來,揮壹揮就能拯救壹個人,獲得壹個人的忠誠,是極其“有益無成本”的,所以他頻頻推出這個“寬恕”技能。於是,大量的無理赦免造成了當時法度的極大混亂——“官不知守,民不知行”,大家都不知道怎麽辦。而且這種“仁慈”更多的是得益於以蔡京、童貫為首的漢奸,所以這種“仁政”弊大於利。結語宋代(尤其是北宋)這種寬松仁政的政治風格,其實從初衷來說是好的。宋太祖和趙匡胤覺得國家多年來飽受五代十國的戰亂和暴政,希望有壹個官民相對寬裕的生態環境。這無可厚非,早期利大於弊。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形勢的變化,官員的數量越來越多,尤其是無所事事、大量吸幹國家血液的“冗官”。這個時候應該需要相對嚴厲的法律來震懾他們,但是仁政依舊,不合時宜。到了後期,整個國家的矛盾變得非常尖銳,但統治者看不到問題所在,還是按照老祖宗的指示“仁政”,不殺文人——即使做了壹些危害天下的事,只要不犯“十惡不赦”,也基本沒事。這種仁政其實已經不能稱之為仁政了——或者只能說是對貪官和權貴的仁政,但對廣大下層官員和民眾卻是徹頭徹尾的暴政,比如宋徽宗時期的“華世鋼”投降局,所以非但沒有穩定國家大事,反而大大激化了矛盾。所以,仁是不夠的,也是不夠的。仁政雖好,但也要把握好尺度。北宋給我們樹立了壹個充分的榜樣。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並刪除參考文獻:《宋史》、姚、《紫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