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清代某知名道士《善傳》第六則:“常聽人說,‘男女~,禮也。’”巴金《隨想錄》149:“什麽標準?是不是還應該搞男女之間的授受,宣傳三綱五常,包好腳,娶個小老婆,多子多孫,孝敬祖宗?”
用法:作謂語和定語;指的是約束男女的儒家倫理。
類似的話:男女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