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出處:《南齊書·王敬則傳》:“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計。”
原意是“三十六策,走為上策”,也可以說成“三十六計,走為上計”。三十六計***分為六套,每套包括六個計。第壹套為勝戰計。包括瞞天過海,圍魏求趙,借刀殺人,以逸待勞,趁火打劫,聲東擊西。第二套為敵戰計。包括無中生有,暗渡陳倉,隔岸觀火,笑裏藏刀,李代桃僵,順手牽羊。第三套為攻戰計。包括打草驚蛇,借屍還魂,調虎離山,欲擒故縱,拋磚引玉,擒賊擒王。第四套為混戰計。包括釜底抽薪,渾水摸魚,金蟬脫殼,關門捉賊,遠交近攻,假途伐虢。第五套為並戰計。包括偷梁換柱,指桑罵槐,假癡不癲,上屋抽梯,樹上開花,反客為主。第六套為敗戰計。包括美人計,空城計,反間計,苦肉計,連環計,走為上。
“走為上”計,指的是敵人力量十分強大,而自己處於絕對的劣勢,為了保全力量以備再戰而采用的計策。這時兩者力量相差懸殊過大,由於形勢所迫,不是投降講和,必定要委屈求全,接受損害自身利益的壹些條件如果撤退,那麽就可以暫避開敵人的鋒芒,這樣可以爭取以後取勝的條件和機會。所以這時個采用“走為上”計,也就是說在敵人占絕對優勢、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撤退或逃跑都比投降、講和好,應該采取“三十六”計中的第三十六計“中最高明的壹計。”不過後代軍事家等為了說明在戰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中,壹方占絕對劣勢的情況下,只有撤退或逃走才是最好的出路時,往往用“走為上計”來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