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很久以前,壹個小鎮上有兩個混混,整天遊手好閑。有壹天,他們兩個看到了壹只王興富家養了多年的大公“雞”,兄弟倆斷定,晚上把它偷出來,用火烤著吃壹定很好吃。
於是他們兩個想盡辦法偷雞,但可能是雞活久了,學精了。它發現了人們還有壹米遠的時候,它就昂著頭向他們示範。兩兄弟想盡辦法去偷,但他們整天沮喪地在鎮上遊蕩。這壹天,兩兄弟路過餐館門口時被什麽東西撞倒。當他們起床時,他們原來是壹個醉漢。兩兄弟看著醉漢,眉頭壹閃,也沒有去打擾醉漢。他們趕緊跑回老窩,往“碗”裏倒了二兩老酒,又拿了壹把“飯”泡進去,想著公雞吃完飯有多醉,別提多美了。
果不其然,到了晚上,他們拿到了雞,迫不及待地拎著雞去了郊外的樹林。匕首割了脖子,放了血拔了毛,還沒清理內臟他們就迫不及待的烤了。看著慢慢煮好的雞,越聞越香,兄弟倆樂了。然而,空氣怎麽了?我轉過頭看了看。天啊,這麽多人,兩兄弟埋著頭沖了出去。在很遠很遠的地方,我聽到了王大夫令人心碎的呼喊,“我的英雄!”
那個鎮上餐館的廚師就是那個時候受到啟發的。他花大價錢買了這只雞,回家仔細研究了半年。之後,他帶著醉雞譜離開了小鎮,踏上了去遙遠大城市的路。從此,醉雞被加入了餐館的菜單,廚師也成了當時家喻戶曉的名人。據說壹位微服來訪的王子後來帶他入宮,成為皇帝最喜歡的廚師。至於那兩個偶然發明醉雞的小混混,被控偷雞,也不知道去了哪裏,反正再也沒出現過。
從此民間流傳著壹句諺語“偷雞不成蝕把米。”
同義詞:賠了夫人又折兵。
親愛的,飯、碗、火、雞都是故事裏帶“”的,請采納。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