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古人認為,自己的身體是父母所給的,應當倍加愛護,不敢有所損傷,這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曹操曾割發代首,割發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義,其原因就在於此。《三國演義》中描寫的夏侯惇中箭後吞食眼珠之舉也是基於此種理念,夏侯惇高呼的“父精母血,互可棄之”,說的也就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當然不敢扔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