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監管:監督;偷:偷。偷竊妳在公務中保管的財產。
楚楚
東漢班固《漢書·刑法誌》:“守縣官財物,竊之。那些被判有罪的人已經放棄了市場。”顏師古註:“即所謂大師自守。”
漢刑法史:“守縣官財物,竊之。那些被判有罪的人已經放棄了市場。”顏師古註:“即所謂大師自守。”
漢刑法史:“守縣官財物,竊之。那些被判有罪的人已經放棄了市場。”顏師古註:“即所謂大師自守。”
近似反義詞
同義詞
知法犯法,賊喊捉賊。
反義詞
清正廉潔,以身作則,克己奉公。
普通法規
唐朝時,楊彥被唐德宗選為宰相,因為他的家族以孝順著稱。他壹上任就把個人恩怨看得很重,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滿。宰相齊魯尋仇,買下他的私宅作為官職,並彈劾他“強迫官員代為出售私產,高估房價,同時又自盜。”唐德宗下令處死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