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和英文,是我們每天都要使用的兩種語文。中文不用說,我們都是中國人,這是我們的母語,每天都要用的。英文呢,現在也越來越實用了。英國在政治上走下坡路了,大英帝國早已解體,甚至於聯合王國也有點問題。可是很奇怪地,英文卻如此流行,簡直要變成壹種世界通用的語言。這是壹個很有趣的現象。可見,政治是經常變遷的,可是文化,像語言這種東西,卻能夠持久。英國人以前說:“我們寧願喪失印度,也不願意喪失莎士比亞。”意思是,壹個民族的文學很重要。說這句話的時候,印度還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當時說這句話的人,沒有料想到有壹天香港也不是英國的了。可是,莎士比亞依然是英國的。
英文如此流行是靠英國嗎?還是靠美國?我們現在研究壹下,世界上以英文為母語的人有多少。英國本國只有五六千萬人,大概相當於中國的壹省的人口。以英文為母語的人,恐怕還是美國比較多。美國有兩億五千萬人,加上英國人口大概三億人,再加上人口少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等,以英文為母語的人口不出四億。以中文為母語的人,多好幾倍,不但在中國內地,而且在臺灣地區、香港地區,甚至於南洋的華人地區等等,加起來有十二三億。現在的世界,大家說已經全球化了,也有人反對全球化,但總之國際交流是越來越頻繁了。如何進行國際交流呢?當然要靠語文。所以壹個中國人,他學會了英文,雖然不至於無往而不利,也可說是非常方便的。我們學英文就很認真。現在內地也有學英語熱。可是我們學了英語之後,如何對待中文呢?這是我們應該反省的。同時,語文的交流是比較復雜的。這不像貨幣的交流那麽簡單,只要掛牌說今天人民幣對美金或者對港幣的匯率是多少。語文的交流有很多階段。
中文和英文最早接觸的時候,很多英文字在中文中沒有現成的詞來表達。民國初年,梁啟超寫社論,寫到了“民主”(democracy),他不曉得該用什麽詞來表達,幹脆用音譯“德謨克拉西”。歐洲各國,凡是受了拉丁文影響的,都有這個字:動詞是inspire,意即“把生命力灌註到壹個東西裏面”;名詞是inspiration,就是“靈感”。可是梁任公沒有現成的翻譯,所以他只好說“彥斯皮裏存”。這是中文跟西文、英文最早接觸的時候壹種過渡的現象,這種現象還保留了若幹痕跡,壹直到今日。比如說我們要“抵制”某壹國家的貨品,有個“杯葛”的說法。這個“杯葛”就是從“boycott”音譯過來的。此外,像“坦克”、“吉普”、“迷妳”、“密斯”、“巴士”,都是音譯而來的外來詞。膠卷有叫“菲林”的,煤氣叫“瓦斯”,發動機叫“引擎”。還有“
作秀”——我現在就是有點“作秀”。(笑聲)我們中文的詞是很有意思的,比如“演講”,英文是give a
speech,動詞speak或者talk,都是沒有什麽表情的字眼,就是“說”而已。而中文的“演講”,可見妳不但要“講”,而且要“演”,要有點演員的本領,這就是“作秀”了。香港受了英國多年統治的影響,英文當然很流行,香港人講廣東話時就夾英文,所以香港的語言是非常復雜有趣的。妳到小店去買飲料,小店叫“士多”,就是store;妳去郵局買郵票,郵票叫“喜單”,就是stamp。香港最有趣的字眼,就是妳去買草莓,或者在咖啡館點壹客草莓冰淇淋,怎麽說呢?是“喜朵蓓蕾”。(笑聲)就是strawberry。
這樣說來,世界上所有的語言都很難保持它原來的風貌,因為跟其他的語言接觸、摩擦、交流,就會發生壹些變化。我們的中文,其實自古到今,是受外來影響比較少的壹種語言,可還是有變化。我們想壹想,壹個現代的中國的讀書人,他是不是只懂壹點英文呢?也不見得。我們每天寫的數目字“1、2、3、4”,不是中文,而是阿拉伯字碼。我們學習的英文,裏面有許多被英文所歸化了的拉丁文字眼。最常見的就是簡寫etc.,意思是“等等,等等”。我們讀18、19世紀的英文,那裏面的拉丁文就更多了,因為英國人把拉丁文當文言。再比如法文,我們到飯店裏去點菜,菜單menu就是從法文裏來的。很多法文的詞句,比如說
fait accompli(既成事實)、coup d'etat(政變),大量地進入英文。
好了,妳旅行到美國去,飛機在西岸降落,那個都市叫San
Francisco,這個名字不是英文,是西班牙文。舊金山的街道名很多都是西班牙文的街道名。然後妳到洛杉磯去,英文叫Los
Angeles。Los,其實是西班牙文定冠詞的多數,陽性;Angeles就是西班牙文“天使”的意思。Los
Angeles就是“天使城”。妳要學音樂、練鋼琴,很多音樂術語都是意大利文的:快板,allegro;行板,andante;慢板,lento。如果妳到歐洲去,有幾個字各國都是壹樣的,比如hotel、police、toilet,總是很相似的詞翻來翻去,不必翻譯就能明白。因此我們可能每天都會接觸到各國語文。比如妳去超級市場去買壹樣用品,是外來的,它就可能用6種語言來說明如何使用,諸如此類。妳只要眼睛放亮壹點,好奇心強壹點,就可以學很多東西。
那麽我們中文有沒有受外來影響呢?當然是有的。蒙古人統治中原、滿洲人入關,雖然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漢化得比較厲害,科舉也還是用中文。可是我們看電視,這個是“貝勒”,那個是“格格”,還有“福晉”、“額娘”,好像又有點滿洲化的樣子。如果妳去讀《西廂記》,這裏面就有點蒙古化。張生看到美人崔鶯鶯,驚為天人,那個戲詞怎麽說的呢?“顛不喇得見了萬千,似這般可喜娘,罕曾見。”(笑聲)美人見了很多,像這樣的美人還是少見。可是這“顛不喇得”,就是蒙古文。對中文影響比較大的,是梵文。佛家的經典中有很多梵文,音譯成漢文之後,也進入了漢語。我們最常見的,比如“菩薩”、“羅漢”、“浮屠”、“涅槃”、“和尚”等等,都是梵文的音譯,都是外來語。但是即使是梵文,也並沒有進入我們的教育制度。不像英文,已經進入了教育制度,成為考試的科目。這影響就極大了,因此中文受英文的影響越來越大,大到很多中國人說話、思想、寫文章,甚至不大像中文,像英文更多些。
英文現在好像是世界語了,可是它比起中文來只能說是壹種很年輕的語言,而且它很不純。中文,幾千年來相當純,因為同周圍的文化比起來,我們的文化還算是強勢文化。碰到另壹個強勢文化——印度文化,雖然受到壹定影響,可是那時候我們的文化體制很強,影響不是太大。而英文,本身是壹種很復雜的語言。妳拿壹本英文大辭典來看,字的後面常常附壹個框框,解釋這個字的來源。這門學問叫做“字源學”(Etymology)。妳去看這壹部分,就會有很大的發現、很有趣的發現,因為壹本英文大辭典裏面,恐怕有壹半都不是原來的英文,而是外來的、繼承改進的。
英文可以分成幾個時期:從公元5世紀到1100年,這是Old English時期;從1100年到1500年這400年,是中世紀英文,Middle
English;我們學的英文所謂Modern
English,其實是從1500年以來的這500年。真正講古老英文的人,不在倫敦,而是在今日的蘇格蘭、威爾士、愛爾蘭,因為在外來民族的壓力之下,他們搬到邊區去了。Modern
English時期最早的200年間的英文,我們也讀不懂,比如莎士比亞的英文,我們是要看翻譯、註解才能懂的。
法國北部有兩個大半島:大的叫Britannic;小壹點,像壹個手指指著英國的叫Normandy。在公元1066年,發生了壹件大事。諾曼底公爵威廉(William,Duke
Of
Normandy),領兵攻打今日的英國,進入倫敦,成為英國人的國王。這壹年在中國是北宋,蘇東坡30歲。(笑聲)此後的幾百年,法國人就坐在英國的王位上。這種政治的征服帶來了語言的變化,從此法文大量地進入英文。妳對壹個女孩說:“How
pretty you are!”意思是“妳好漂亮”。妳要是說:“How beautiful you
are!”就是“妳好美”。“美”比“漂亮”要高級壹點,beautiful是法文來的,而pretty是土英文。(笑聲)英文裏面的單音節字眼,往往是土英文,是Old
English。雄才大略的英國首相丘吉爾,他演講的時候專門揀單音節的字眼。丘吉爾是讀古典文學的,他說英文有800個單音節的字,Odd
syllable,只要運用得當,音調鏗鏘,表情十足,就可以成為壹個大演說家。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希特勒的轟炸機轟炸倫敦,形成危機。丘吉爾召開內閣會議,研究在敵機來襲的時候,怎樣讓老百姓趕快把燈火熄掉,也就是“燈火管制”。內閣大臣都是牛津、劍橋畢業的,飽讀古文,也就是飽讀拉丁文,他們想出來的都是音節很多的字眼,有的大臣就提議用the
elimination of
illumination。(大笑)哇,這個很有學問吶!丘吉爾說:這不行啊!妳話還沒講完,炸彈就落到頭上來了!(笑聲)太長了,不要用拉丁語根的字眼,用我們土英文。他就說用lack
out,壹片黑就完了。(笑聲)
1066年以後,英文受法文的影響很大,包括很多拉丁文也通過法文而進入英文。舉個例子,英文中“牛”是cow,“羊”是sheep,“豬”是
pig,可是“牛肉”卻不能說是cow
meat。做了菜之後就變成另外的名稱,變成了beef,mutton和pork。中文很簡單,“牛肉”、“羊肉”、“豬肉”,後面加個“肉”就完了。為什麽英文這麽不厭其煩?那是因為被征服的英國的牧童,在田裏面看羊看牛的時候,是用土英文說的。“Oh,
this is a cow. That is a sheep.”可是把這些肉燒好了,端上桌子給法國主人吃的時候,要用法文了。“Beef is
served.”所以英文裏面其實有好幾套文字,壹本大字典裏邊,拉丁文語根或者來源自法文的字,多得不得了。那個字越長、越像有學問的樣子的,越是拉丁來源的。英文裏有kith
and
kin,意思是“五親六戚”,這是土英文。可是另外有個字眼consanguinity呢,也是這意思,指“血親關系”。這個詞五個音節的,壹看就知道有來頭有學問。果然是從拉丁文來的,con是相同,sanguis就是血液,nity就是名詞的語尾。
我們再來看看英文的星期是從哪兒來的。Saturday、Sunday、Monday不用說了,很多國家都相同。可是英文從星期二到星期五,都好像是“某人的日子”。如同說“Toms
day”、“Marys day”,Tuesday就是Tue的日子,Tue是北歐神話裏的戰神。Wednesday,Wednes是北歐神話裏最大的神,相當於南歐的
Jupiter。Thursday拼法本來是T-H-O-R,他是北歐神話的雷公,星期四應該打雷。那麽星期五呢,Friday紀念Frigga,她是大帝的妻子。可見英文的星期是從北歐來的。那麽月份呢?都是從南歐來的。壹月January來自羅馬神話的門神,我們進壹個房間先到門,所以進入壹年,先到
January。四月April,是希臘愛神的名字Aphrodite來的,相當於羅馬的愛神Venus,所以“April is the month of the
love”,“dedicated to the goddess of
love”。六月June是以大神Jupiter的妻子來命名的。她丈夫很不正經,她常常要發脾氣,所以叫Juno。
英文裏還有些中文字。最出風頭的兩個中文字,不但在西方,甚至在非西方的語文裏,都要用我們中文的發音。茶是中國的特產,英文的tea是從“茶”來的,不過不是用普通話的發音,而是閩南話。廈門人“茶”的發音是“得”,“喝茶”叫“立姆得”。中國的這個“茶”大概是從水路運到西方去的,英國人當然讀別字了,“得”就變成tea,匈牙利人也叫tea。可是還有很多國家都叫te,無論是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都是閩南的發音。可是,如果妳到斯拉夫民族的國家去,斯拉夫文“茶”的寫法好像英文的C-A-J,J是讀i的短音,讀音就是chai。很多東歐的國家都管“茶”叫chai。有人說,海路去的就叫“得”,陸路去的就叫“茶”。另壹個字是“絲”,英文裏silk就從“絲”來的,拉丁文叫做seda,然後各國稍微有點變化,大概都是繞著“絲”這個拼法。另外還有壹些中文進了英文,比如做苦力叫coolie,功夫kongfu,普通話mandarin,人力車rickshaw。有壹個字眼不必傳過去,還是傳過去了,叫麻將mahjong。中國人有壹個動作也進入了英文,就是磕頭kowtow。諸如此類。
我們從上面可以看出,英國文化是壹個復合的、復雜的文化,由很多外來因素組成的文化。
接下來我要說壹下英文跟中文的不同。我在美國教過中國文學,壹些美國孩子的中文實在不好,只能用英文翻譯來讀中國文字。有壹天我教到壹首詩,賈島的《尋隱者不遇》。大家都會背了。我把它翻成英文,先用意譯,壹看就懂。然後直譯,所謂literal
translation,我希望美國的孩子知道中文詩原來的風貌是什麽樣,字的次序是怎麽來的。比如“松下問童子”,直譯“pine under ask
boy”。這樣壹來呢,美國孩子立刻糊塗了。奇怪!“松下問童子”,誰在問呀?沒主詞。“言師采藥去”,誰在發言?誰在回答?“只在此山中”,誰在山中?“雲深不知處”,更不知道是誰了。都沒有主詞,妳們中國人怎麽知道這壹句講張三,那壹句講李四呢?我就說我們的頭腦比妳們好,比妳們好壹點。(笑聲)其實,這是中文的文法的關系。我們看上下文就得了,往往不覺得需要主詞。我們問候朋友時說:“飯吃了沒有?”我們不說:“妳吃飯了沒有?”也不說:“飯被妳吃了沒有?”(笑聲)英國人、美國人看著就覺得沒頭沒腦的句子來了。可見英文的文法中重要的字眼,我們認為可有可無,甚至沒有還好壹點。這是中文、英文很大的不同。
我再舉壹個例子。李白的《靜夜思》,如果用英文說,就是“我床前明月的光,被我疑惑成地上的霜;我舉頭看看那明月,我低頭又思念我的故鄉。”自然沒有原詩那麽好了。“學生必須愛國”,這是很好的壹句中文。可是英文不能說成“Student
must love country.”這是不地道的英文。往往要說成“A student must love his
country.”妳看,憑空多出兩樣東西來了!壹個是indefinite article,不定冠詞;壹個是personal
pronoun,所有格。對中國人來說,“壹個”學生愛國,“三個”學生愛國,“五百個”學生也愛國,我犯不著講多數少數。愛國當然是愛自己的國家,不會愛到日本去(笑聲),也不會愛到印度去,犯不著戰戰兢兢地說“我的”國家、“他的”國家。中文好像瀟灑壹點,英文呢,好像認真壹點,不過有時候顯得啰唆。比如中文說“他比班上的同學都高”,這沒錯。英文就不能說“He
is taller than the students in his class.”這錯了。正確的說法是“He is taller than any other
students in his class.”好精確啊!但是也啰唆。
再比如,英文有個連接詞很重要,就是and。英文說husband and wife,father and son,mother and
daughter,teacher and
student,中文則是“夫妻”、“父子”、“母女”、“師生”,根本不需要這個連接詞。我們不能想象壹個地道的中國人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以及茶。”(笑聲)可是英文壹定要這樣說:“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好像他們特別怕這些字失去了聯絡。我們就很瀟灑,和盤說出來就完了。
我再舉壹個例子,英文裏的很多意思都可以用make表達,比如make a policy(制定政策)、make money(賺錢)、make
fire(燒火),還可以make love。“You can make just about
anything.”中文不是什麽東西都可以make壹下的,可是我們受了英文的影響,也接受了這樣的說法。比如“關於這件事情,校方還沒有作出決定嗎?”我們本來是說:“這件事,校方決定了嗎?”用壹個動詞就夠了,不需要“作出決定”。現在動詞“決定”就虛偽化了,變成壹個抽象名詞。“兄弟兩人吵了壹夜,最後是哥哥作出了讓步”,本來我們說“最後是哥哥讓步”,就壹個簡單明了、很有力量的動詞。現在這些動詞全部都靠邊站,要“作出”來做壹個沒有表情的動詞,後面跟壹個抽象名詞。“作出貢獻”、“作出犧牲”,就是不能“貢獻”、“犧牲”。這是中文受了英文的影響,慢慢地在變化,變到了我們不去思考它的壹個程度。
英文喜歡用one of
these(……之壹)這種說法。《老殘遊記》以前的中文都沒有什麽之壹不之壹的,可是現在就很流行了。如果妳帶壹個同學回家,介紹給母親說:“這是小張,我的好朋友之壹。”那麽妳媽媽心裏想:“哇,妳有幾個好朋友呢?”或者報上介紹畫家,登壹幅《江上秋色》,說是李可染名畫之壹。李可染有很多畫,犯不著說“之壹”。這“之壹”是西方人的思維,講到壹樣東西都要把它跟同類照顧壹下。如果妳說“西施是中國最有名的美女之壹”,好像很精確,可是妳沒有跟我說妳心目中的中國美女有幾個,是七分之壹呢,還是十個中間的壹個,仍然是含糊的。所以英文看起來很客觀,很精確,其實也不見得。“Michael
Jackson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singers in the world.”好像很精確,其實most famous
singers已經到頂點了,可是one
of又把他降下來了。降到哪兒了?也不知道。英文是不是比中文精確呢?未必!妳說李白是中國非常有名的大詩人,而不必說是中國最偉大的詩人之壹。因為“最偉大”是很容易定位的,就是到頂點了,而“之壹”又把他降下來了。降到哪兒呢,妳沒有說五個還是八個,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們學英文要努力學正宗的英文,同時也不要忘記中文。
中文是比英文更古老的壹種文字。我剛剛分析過,1066年法國人去攻打英國的時候,英文還在變化之中,還沒有怎麽成形。在公元開始的時候,也就是耶穌那個時代,世界上還沒有英文這個東西。我們學英語固然是要努力地學,說得實用壹點,我們可以和外國人打交道,說得超越壹點,我們可以學習英國的文學。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中文,中文是壹種非常優美、非常偉大的語言。看看我們的成語就知道了,我們的成語都是中國語言美學的結晶。隨意舉個例子,比如“千軍萬馬
”、“千山萬水”、“千秋萬代”、“千方百計”等等這些四字成語,都是調好的音調,平平仄仄。“千山萬水”就是形容山和水很多。難道過壹座山就碰到十條河嗎?誰要說“千水萬山”,也沒有什麽不對,過了壹條河就看到十座山,也無非是山水很多、路途很遠的意思。可是“千水萬山”不符合美學,平仄仄平,不好聽。
“千軍萬馬”也是如此。壹個兵要騎十匹馬嗎?可是我們就很順口地說“千軍萬馬”來表示軍隊之多,因為平平仄仄很好聽,好聽就容易記,讀起來順口,聽起來入耳,就流傳下來。這就是中國語言的美學。誰也不會說“他千計百方要害我”。
再比如說“山明水秀”。水當然很秀美,山憑什麽“明”起來?山又不是太陽。如果說“山秀水明”,“水明”是很通的,水是亮亮的,“山秀”也可以說。可是我們偏偏要說“山明水秀”,那就是符合中國對仗、平仄、鏗鏘之道。又說“紅男綠女”,這又不是什麽大學問的成語,“紅男”平平,“綠女”仄仄。可是女性向來是與紅色聯想,“紅粉知己”、“紅袖添香”、“紅裝”等等,女人很少配綠色。可是我們卻說“紅男綠女”,那就是平平仄仄而已。不過偶爾有壹點例外。成語裏有壹個詞,我覺得完全不合中文美學。這個四字成語就是“亂七八糟”。妳想,按照平仄對仗,本來應該說“七亂八糟”,可是我們偏偏要說“亂七八糟”。這真是亂七八糟!(笑聲)我這個漫談就講到這裏,接下來我朗誦壹點詩,幾首我自己寫的詩,再朗誦幾首英文詩。我覺得詩歌應該讀出聲音來,所謂“朗誦”,不朗往往不對,不壹定要高聲,也可以低聲,要看這個詩的具體內容而定。我們古代的讀書人,讀書都是朗吟的,有壹種特別的腔調。這種吟法,跟西方的詩人朗讀英文詩、法文詩不壹樣。(詩略)(熱烈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