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髓知味是壹個成語,它的中文定義是:骨髓味道不錯,吃了之後很好吃,想再嘗嘗。這個詞是貶義的。常用來形容小偷或偷情男女等。,意思是他們壹次沒被抓到還想再做壹次;也可以解釋為,我做壹件事本來是為了滿足壹時的貪欲或者新奇感,但是做了之後覺得滿足或者刺激,以後還想繼續做,甚至可能會變成壹種習慣或者愛好。也比喻得到好處後貪得無厭的人。
根據其含義,其反義詞主要有:知足、中庸、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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