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恨:討厭。愛與恨的界限非常清楚。
【發音】討厭;不能讀成“zènɡ”;分;不能念“fèn”。
【歧視】恨;不能寫“增加”。
【接近的意思】明顯的,清楚的
曖昧【反義詞】曖昧,愛恨無常
【用法】含有積極意義;表達對人和事物的喜愛或厭惡。壹般用作謂語和定語;也用作狀語。
主謂類型。
辨析~和“分明”都有界限分明的意思。但是~特指思考和感受;“與眾不同”是指人或事物的好壞界限。
【舉例】實現~;首先要劃清是非和敵我的界限。
【英譯文】要清楚愛什麽或恨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