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宜烹,翔雁宜燔。”競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淩空遠矣。 〔劉元卿《應諧錄》〕
譯文:從前,有個人看見壹只正在飛翔的大雁,準備拉弓把它射下來,並說道:“壹射下就煮來吃。” 弟弟表示反對,爭著說:“棲息的大雁適合煮著吃,飛翔的大雁適合烤著吃。” 兩人壹直吵到社伯那兒。社伯建議把大雁剖開,壹半煮食,壹半烤食。 等到兄弟兩個再次去射大雁時,大雁在空中早已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