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手他人法是指依賴別人的決定。假手於人,漢語成語,拼音是,出自尚書伊訓,裴松之註引皇甫謐烈女傳今雖三弟早死,門戶泯絕,而娥親猶在,豈可假手於人哉,意思是借助別人來為自己辦事,在句中壹般作謂語、定語,含貶義,尚書伊訓,於其子孫弗率,皇天降災,假手於我有命。
假手他人法的定義
假借,利用某種名義、力量等來達到目的,名義,招搖撞騙。
六書之壹,許慎說文解字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假借是說借用已有的文字表示語言中同音而不同義的詞,例如借當小麥講的來作來往的來,借當毛皮講的求作請求的求。
書寬容針砭時弊,不稍。假假不真實的,不是本來的,與真相對,假山,假話,假冒,假釋,假死,虛假,真假,弄虛作假,借用,利用,假借。假貨,假道借路,假手利用他人為自己辦事,假公濟私,不假思索用不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