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戀不舍義,揮之不去。
反義壹刀兩斷,壹走了之。
原描述的詮釋是極有愛,不可棄。現在我形容為很留戀,舍不得離開。
《史記·範睢列傳》卷79出處:“然公之所以無亡人,乃愛上袈裟,且有老人,故釋之。”《王松明清實錄·拂塵後》卷六:“(蔡)長期被發配郊區,使我有戀戀不舍之感。”
用他們,農會主任和少婦隊長,在隆隆炮聲中慢慢把我們送遠。(峻青《睡在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