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出自《左傳·襄公十五年》壹篇,是在描述古代齊國相國子牙被處以重罪時的情景。據典故記載,子牙因為發表了壹些得罪君主的言論,被控告犯有謀反罪行。當時子牙在法庭上對於這項罪名辯護時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意思是說,對於想要針對我加上罪名的人來說,隨便找個罪名都可以成立,沒有什麽不可能的。
這句話後來成為了壹個常用的成語,用來指責那些在誣陷他人、構陷罪名方面善於找借口的人。它也提醒人們警惕權力濫用和冤假錯案的發生,強調了保護合法權益和維護公正正義的重要性。
《左傳·襄公十五年》中關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表述為:
子牙既出,公使往謂之曰:“若守性命,則事君之道也。不然,獨行其誌,無乃不可哉!夫謀反者,國之大罪也,不可不慎也。”子牙曰:“臣之所以陳其言也,為可以明牧民之道,創利除害也。夫竊臣有不豫之誌,賴陛下極忠信而以為罪過,是暴陷臣也。請奉行討逆之令。”公曰:“何故?”對曰:“義之所在,分疆理民,保境內以事諸侯。”公曰:“善。”乃使子牙帥師。
仲尼聞之曰:“吾聞大賢托孤不避其親,忠臣不事其君。今子牙寧用辯而不奉令,其將何以成名?”子貢對曰:“夫子牙有辯而不務過名,必本於眾庶之心也。且夫言過而行不及,雖得罪必有辭。自古及今,其有上則榮,其有下則辱。以人之道規之,是子牙之過也。夫子牙所以濟世也,未必於此。”仲尼曰:“善言之,吾始知子貢之才也。”
此時子牙偽稱有不豫之誌,是被國君公伯禽暴陷的借口。他在反駁國君的指控時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臣之所以陳其言也,為可以明牧民之道,創利除害也。”子牙表示,他提出這些言論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明確表達治理國家和保護人民的方法,並剔除壹些危害和弊端。他請求國君執行討伐叛逆的命令並帶兵出征。
孔子聽聞後,評論道:大賢者托孤不顧及親情,忠臣也不會僅僅追求名聲。然而現在子牙只依靠辯言而不遵守命令,他將如何建立聲譽呢?子貢回答說:“子牙之所以有辯才,是因為他立足於民眾的心聲。而言辭雖然過激,但實際行動還未達到,即使犯了罪也必定有借口可辯解。古往今來,有功則榮耀,有過則責備。從人倫的角度來看,子牙的行為是有過失的。然而,子牙濟世的方法可能並不僅限於此。”孔子贊同子貢的見解,稱贊他才智非凡。
這段文字描述了子牙在受到重罪指控後辯駁的情景,展現了他聰明才智和維護正義的決心。同時也反映了古代社會中權力和言辭之間的復雜關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句話的含義是指在許多情況下,人們總能找到辯解或借口,來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護。
這句話可以用來表達以下含義和用途:
反駁指責:當被控告或指責時,妳可以使用這句話來表示妳有能力找到合理的辯解或解釋來反駁指責。它強調了人們總能夠尋找借口或辯解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強調辯護權利:這句話可以被用來強調每個人都有辯護自己的權利,無論是否有罪。它提醒人們,在司法過程中,被告有權利提供辯解和證據,並在法庭上進行合法的辯護。
諷刺或警示:它也可以被用來諷刺或警示那些試圖逃避責任、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尋找借口的人。它暗示,盡管人們可能找到理由來解釋自己的行為,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無辜的或不該承擔責任。
需要註意的是,雖然這句話傳達了壹個普遍的心理狀態,但並不能作為合理化逃避責任或合法化違法行為的借口。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行為仍然需要根據事實、證據和公正的評判來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