ān fèn shǒu jǐ
解釋:職責。老實做人,盡職盡責,不做違法的事。
宋《評翁賢》的出處是八:“他自律、上進、自以為是。他願意這麽幸運嗎?”
結構組合。
用法是中性的。現在更多指的是坦誠;守本分;沒有異常行為。壹般用作謂語、定語、狀語。
發音分數;不能讀成“fēn”。
突出自己;不會寫“有”或者“有”。
同義詞遵循規則
反義詞違法亂紀,作惡多端,制造事端。
~與“遵守規則”和“遵守法律”的辨析;都是“行為誠實”的意思。區別在於:~專註於守住自己的本分;不要胡作非為;“循規蹈矩”重在保守;堅持規則;不要輕舉妄動;“守法”重在追求公務;遵守法律;不自私。
雖然他不知道那是因為他懶;還是因為沒用;簡而言之,我認為是拒絕運動的人;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