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 義
廢:停止。指做事不能堅持到底,中途停頓,有始無終。
出 處
《禮記·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難已矣。”
用法
作謂語、狀語、定語;用於處事
示 例
如果就此請假回國,這裏的事半途而廢,將來保舉弄不到,白吃壹趟辛苦。(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六回)
典故
東漢時期,有個叫樂羊的人到鄰國求學,準備成就壹番事業。可學習不到壹年,他就因為想家而棄學回來了。回到家中,妻子拿起壹把剪刀,把織布機上的織線全都剪斷了然後說:“布是壹絲壹絲織成的;如果從中間把他剪斷,那麽,前面的功夫不就白費了嗎?”樂羊聽到這裏明白了妻子的意思,馬上告別妻子,回到鄰國繼續求學。直到7年後,他學有所成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