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明確地做某事
明初
說明妳在燒火把,拿著武器。原指當眾搶劫。後比喻毫不隱瞞地做壞事。
武鶯明《壺中鬼》第二折:“我住在這土窯裏,做些專業的工作。我從來沒有火拼過,我只赤手空拳求財。”
結構聯合習語
用作謂語、定語和狀語;指做壞事
同義詞明火,明目張膽
狡猾的反義詞。
例子不~,怎麽能算強盜呢?(曹青雪芹《紅樓夢》第110回)
公然作惡的英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