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壹)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麽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
且以壹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系。
(壹)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壹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余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壹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為“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斂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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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
1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壹般可不譯出。
於是余有嘆焉。(《遊褒禪山記》)
2有時用於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鐘於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3兼詞,同於此,於彼,如風雨興焉。
4疑問代詞,哪裏,且焉置土石。
疑問副詞,哪裏,焉用亡鄭以陪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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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許”、“微”
許,有“允諾,答應”的意思,如“安陵君其許寡人”
也有“些許,少許”的意思。
微,是些微,少許的意思。
這兩個字都沒有太多意思。
2. 以在文言文中的用法以 (壹)介詞 1.表示工具。
譯為:拿,用,憑著。 ①願以十五城請易璧。
(《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璧之下。(《石鐘山記》) 2.表示憑借。
譯為:憑,靠。 ①以勇氣聞於諸侯。
(《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誌》) ③皆好辭而以賦見稱。
(《屈原列傳》) 3.表示所處置的對象。譯為:把。
①操當以肅還付鄉黨。(《赤壁之戰》) 4.表示時間、處所。
譯為:於,在,從。 ①以八月十三斬於市。
②以崇禎十七年夏,自京師徒步入華山為黃冠。 ③果予以未時還家,而汝以辰時氣絕。
5.表示原因。譯為:因為,由於。
①趙王豈以壹璧之故欺秦邪?(《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卒以吾郡這發憤壹擊,不敢復有株治。(《五人墓碑記》) ③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
(《屈原列傳》) 6.表示依據。譯為:按照,依照,根據。
①今以實校之。(《赤壁之戰》) ②余船以次俱進。
(《赤壁之戰》) 說明:“以”字的賓語有時可以前置,有時可以省略。 ①以壹當十(成語) ②夜以繼日(成語) ③秋以為期(《詩經·氓》) (二)連詞。
1.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
①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②忽魂悸以魄動。
(《夢遊天姥吟留別》) 2.表示承接關系,前壹動作行為往往是後壹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
①余與四人擁火以入。(《石鐘山記》) ②樊噲側其盾以撞。
(《鴻門宴》) ③各各竦立以聽。(《促織》) 3.表示目的關系,後壹動作行為往往是前壹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
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 ①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
(《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當求數頃之田,於伊、潁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與汝子(《祭十二郎文》) ③為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六國論》) 4.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①不賂者以賂者喪(《六國論》) ②所謂華山洞者,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遊褒禪山記》) ③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
(《信陵君竊符救趙》) 5.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①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
(陶淵明《歸去來辭》) (三)助詞 1.作語助,表示時間、方位和範圍。例: ①受命以來,夙夜憂嘆。
(以:表時間)(《出師表》) ②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以:方位)(《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以:表範圍) 2.作語助,起調整音節作用。例: ①逆以煎我懷。
(《孔雀東南飛》) (四)動詞 1.以為,認為。 ①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
(《觸龍說趙太後》) ②皆以美於徐公。(《鄒忌諷齊王納諫》) 2.用,任用。
①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涉江》) (五)名詞。
譯為:緣由,原因。 ①古人秉燭遊,良有以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 (六)通假 1.通“已”,已經。
①固以怪之矣。 ②日以盡矣。
2.通“已”,止。 ①無以,則王乎? 以為 1.認為,把……當作或看作。
①虎視之,龐然大物也,以為神。 ②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⑵把……作為或制成。
①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以為:把它設為。)
②鑄以為金人十二。 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
①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②公子往而臣不送,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有以無以意思分別是“有什麽辦法用來……”“沒有什麽辦法用來……” ①項王未有以應,曰:“坐。”
(《鴻門宴》) ②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莊暴見孟子》) ③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不積小流,無以成江(《勸學》) ④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陳情表》)。
3. 以在文言文中所有的意思詞性,解釋,而在文言文中的用法以
釋義 yǐ
①<;動>;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
②<;動>;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哉?”
③<;動>;認為。《鄒忌諷齊王納諫》:“皆~美於徐公。”
④<;介>;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廉頗藺相如列傳》:“願~十五城請易璧。”
⑤<;介>;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
⑥<;介>;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等。《捕蛇者說》:“而吾~捕蛇獨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
⑦<;介>;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蘇武傳》:“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師。”
⑧<;介>;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戰國策?周策》:“天下有變,王割漢中~楚和。”《信陵君竊符救趙》:“(公子)欲~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
⑨<;連>;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並且”等,也可省去。《遊褒禪山記》:“夫夷~近,則遊者眾;險~遠,則至者少。”
⑩<;連>;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壹動作行為的手段和方式,可譯為“而”,也可省去。《遊褒禪山記》:“予與四人擁火~入。”
⑾<;連>;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由於”。《廉頗藺相如列傳》:“吾所以為此者,~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
⑿<;連>;表修飾和被修飾關系。《歸去來辭》:“木欣欣~向榮,泉涓涓而始流。”
⒀<;連>;表目的關系,可譯為“而”“來”“用來”等。《師說》:“作《師說》~貽之。”
⒁<;連>;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或範圍,用法同現代漢語。《張衡傳》:“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連>;表示在敘述某件事時又轉到另壹件事上,可譯為“至於”。《柳毅傳》:“然自約其心者,達君之冤,余無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豈有意哉!”
⒃<;副>;通“已”。已經。《陳涉世家》:“座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怪之矣。”
4. 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壹)“以”字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麽身份"等.例如: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以”字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以”字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且以壹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以”字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以”字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以”字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系.(壹)“以”字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以”字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壹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余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以”字表示目的關系,"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壹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劍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以”字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5. 有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有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有道理,有規律,有所作為,有什麽。
表示具有某種條件、原因等。基本字義:有1、會意。
金文字形,從又(手)持肉,意思是手中有物。出處:先秦·左丘明《左傳·襄公十壹年》:“有備無患。”
譯文:事先有準備,就可以避免禍患。 2、存在 出處:春秋戰國老子·《老子》:“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譯文:天下萬物的存在是有名有形的,但有名有形的萬物必定要以無名無形的"道"作為根源。無才是天下萬物的本原。
3、取得,獲得,占有 出處: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鑒》:“若據而有之,此帝王之資也。” 譯文:如能占為已有,這將為稱王打下基礎。
4、相當於“或”,或許 出處:戰國孟子《魚我所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有,或,有的人)。” 譯文:因此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
出自戰國孟子《魚我所欲也》二、以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
金文字形,象人。本義:用 出處:春秋·孔子《論語》 :“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譯文:假如有人了解妳們,那麽(妳們)打算做些什麽事情呢?2、憑借;仗恃 出處:戰國·韓非《韓非子》:“富國以農,距敵恃卒。”
譯文:如果要想使國家富裕就要依靠農業,如果要拒敵於國門之外就要依靠軍隊。3、認為,以為 出處:春秋戰國·列禦寇《列子·湯問》:“我以日始出。”
譯文:我認為太陽剛剛升起。4、做,從事 葉紹鈞《倪煥之》:“教育事業最有意義,情願終身以之的。”
5、原因,緣故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譯文:為什麽居留長久?壹定有原因難表達。
6、把,拿 ——表示對事物的處置 出處:南朝·佚名《世說新語·自新》:“俱以情告。” 譯文:把所有的真實情況都告訴妳。
7、依,按,憑 ——表示動作行為的憑借或前提。猶言憑、根據 出處:清·龔自珍《病梅館記》:“以其智力為也。”
譯文:能夠憑借他們的智慧、能力做得到的。8、在,於 ——表示行動的時間、處所或範圍 出處:清·梁啟超《譚嗣同傳》:“以八月十三日斬於市” 譯文:於8月13日在街頭斬首。
9、因為,由於 ——表示行為產生的原因 出處:唐·柳宗元《捕蛇者說》:“吾以捕蛇獨存。” 譯文:可是我卻憑借捕蛇這個差事才活了下來。
10、和,而 ——表示並列關系 出處:清·周容《芋老人傳》:“載以來。” 譯文:多年以來。
11、則,那麽 ——表示條件關系 出處:漢·劉向《戰國策》戰而不勝,以亡隨其後。譯文: (如果韓魏)戰勝不了秦國,那麽(秦國)將使他們後面的追隨者滅亡12、才 出處:宋·蘇洵《六國論》:“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
譯文:想起當初祖父,冒著風霜雨露,斬斷荊棘開辟,才有了現在這點立足之地。13、表目的或結果等 出處:春秋戰國·列禦寇《列子·湯問》《列子·湯問》:“智叟無以應。”
譯文:河曲智叟是那個嘲笑愚公的聰明人,即住在河的拐彎的地方的聰明老頭。 14、用在單純方位詞或時間詞之前,表示時間、方位、數量、質量、範圍之類的界限 出處:清·姚鼐《登泰山記》:“日觀以西峰。”
譯文:在西峰觀看日落。擴展資料 壹、以字形演變 二、以組詞:以前、以為、以及、以便、以資。
1、以來:[yǐ lái] 方位詞。表示從過去某時直到現在的壹段時期。
2、以外:[yǐ wài] 方位詞。在壹定的時間、處所、數量、範圍的界限之外。
3、以上:[yǐ shàng] 表示位置、次序或數目等在某壹點之上;以上的詞義類似大於等於但不完全等同於大於等於;在程度,階段這類無明顯界限或界限不明顯的使用場景,以上等同於大於等於。4、嚴陣以待:[yán zhèn yǐ dài] 整飭陣容,做好戰鬥準備,以迎擊來犯之敵。
6. 以 在古文中的所有用法壹、“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
(《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
(《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撫尺而已。
(《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
動詞“之”的後面壹般會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壹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壹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裏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壹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壹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嶽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壹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壹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
(《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