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成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文學家韓愈的《平淮西碑》,其中有壹句“萬口相附,共議”,意思是不同的事情壹起討論,不同的意見和看法混淆不清。
這個成語通常用來批評不恰當地把不同的東西混在壹起討論的行為,或者批評混淆不同的問題或觀點的行為。這種混亂可能會誤導人們,使他們無法準確理解和評價不同的事物或觀點。
所以這個成語的意思就是批評那些不恰當的混淆視聽的行為,提醒人們準確理解和區分不同的事物或觀點。
比如魯迅給王致和的信:“通信從易”和“不隨便說地址”是兩回事。我不知道為什麽我弟弟不舒服,但是我沒有任何暗示。"
混淆並造句如下:
雖然這兩個事件看似相似,但我們不能混淆它們,因為它們有著本質的不同。
他的回答讓我困惑,因為他混淆了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3.討論過程中,不要把個人觀點和官方立場混為壹談,以免產生誤解。
在評價他的表現時,不能把他壹時的失誤和他壹貫的表現混為壹談。
5.不要把別人的批評和自己的觀點混為壹談,要有分辨能力。
6.這兩家公司雖然都是科技領域,但是商業模式和戰略方向並不相同,不能混為壹談。
7.不要混淆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
8.在討論這個復雜的問題時,我們需要分別討論各個方面,不能混淆。
9.他的演講中涉及了很多不同的話題,但並沒有混淆,而是分別闡述。
10,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需要分別處理不同的方面,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