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 不謀而合
拼音: bù móu ér hé
英文: happen to have the same view
解釋: 謀:商量;合:相符。事先沒有商量過,意見或行動卻完全壹致。
2.英雄所見略同
成語詞條: 英雄所見略同
成語釋疑:英雄:特殊或傑出的人物。所見:所見到的,指見解。略:現大多人習慣解釋為:大略,大致、大體,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的解釋,如張雲風在《俗語趣話》壹書中就指出:“當兩個人的意見、主張不謀而合時,常用 ‘英雄所見略同’這句俗語。‘略’,謀略、方略、策略、戰略的意思,有人釋之為‘大略’、‘大致’、‘大體’,實屬誤解。”(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1月第1版)。
因此,對於該條成語存在兩種不大壹樣的解釋。壹種解釋為:特殊或傑出人物的見解大致相同。另壹種解釋為:特殊或傑出人物的見解在重大的謀略上是壹致的或完全相同的。
該詞條原來用以贊美意見相同的雙方。現在有時也用於諷刺。
成語出處: 《三國誌·蜀書·龐統傳》裴松之註引《江表傳》:“天下智謀之士所見略同耳。”
成語示例:自來說:“英雄所見略同”。——清·文康《兒女英雄傳》
成語用法:作賓語;對意見相同的雙方表示贊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