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劍:買犁賣劍;漢語成語,拼音是mǎi lí mài jiàn,意思是原指放下武器,從事耕種。後比喻改業務農或壞人改惡從善。出自宋·陳亮《賀新郎·懷辛幼安用前韻》。成語出處宋·陳亮《賀新郎·懷辛幼安用前韻》詞:“天下適安耕且老,看買犁賣劍平家鐵。”
成語用法作謂語、定語、賓語;用於休戰示例宋蘇軾《張作詩送硯反劍乃和其詩卒以劍歸之》:“斬蛟刺虎老無力,帶牛佩犢吏所訶。”《陳書·世祖紀》:“自頃寇戎,遊手者眾,民失分地之業,士有佩犢之譏。”
漢宣帝時,渤海地區災荒嚴重,人民饑不得食,無以為生,於是持刀舉劍起義。為了平息人民的起義烽火,朝廷派龔遂到渤海地區去任太守。龔遂到任以後,壹方面下令各縣停止大規模地捕殺,對方下武器的人概不追究;而對持戈拿刀行劫者,嚴加懲處。
要求普遍誘導民眾有刀劍者,“賣劍買農具,賣刀買犢”,從事生產自救。農民在官吏的誘導下,賣掉刀劍,買回耕牛、農具,從事辛勤的農業耕種。人民生活從此逐漸有所好轉。後來人們引用“賣劍買牛”比喻改業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