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語言文字不是隨便想怎麽用就怎麽用的,因為這從大的方面說涉及國家安全和文化認同的問題,從小的方面說涉及規範使用的問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國家以立法的形式確定的全國通用語言文字。為了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2001年元旦起施行。自從有了這部國家法律,我國任何廣播電視節目、廣告,教科書、圖書,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的公文,都須嚴格遵照該法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否則違法就要受到有關方面的懲罰。
時下,非常流行壹些把成語的篡改和亂用。比如,山西省發布的旅遊廣告的主題口號就是將“盡善盡美”這個成語篡改了的“晉善晉美”。雖然“晉善晉美”看上去的確是壹種很聰明的篡改——將山西旅遊資源的善美很巧妙、很順口如流地表達了出來,但是,這種篡改客觀上卻真的很容易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產生嚴重誤導,比如會讓孩子們以為“盡善盡美”就應該寫成“晉善晉美”。
另外,還有“咳不容緩”。雖然對這個“咳不容緩”廣告用詞有辨別力的人,都會知道這其實是說咳嗽的治療壹刻也不容緩,但是對於正在學習這個成語,以及雖然學習過了但卻沒有牢固記住是哪個“ke”字的學生來說,經常看到“咳不容緩”而且其中的“ke”是“咳”,就確實非常容易產生記憶混亂,進而造成錯認錯寫。
不過,也有壹些人反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這麽幹預,認為語言文字是在不斷發展之中的,而且壹些“新詞”蠻有意思的,大家也都接受,並且沒有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比如網絡熱詞“不明覺厲”、“細思恐極”、“人艱不拆”、“喜大普奔”。這些詞既沒有篡改或破壞原有固定成語或短語,也沒有影響孩子們對成語的學習,因此不應該“壹刀切”禁止。這個問題大家可以繼續民主討論,而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也應該認真聽取語言文字專家學者和人民群眾的合理意見。我們應該對於語言文字的自然發展持壹種開放的立場,不拒絕使用範圍廣泛且人民群眾接受度、認同度高的新詞。這樣,我們的語言文字才能不斷發展。而且,使用的人多了、時間長了、意思固定了,那麽就可以晉級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總而言之,受眾非常廣泛的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的語言文字的使用,必須要嚴格遵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決不能隨意篡改和亂用,而且還要違法必究。對於那些非常容易給人產生誤導的所謂的有創意的新字詞組合,比如“晉善晉美”和“咳不容緩”,無疑必須嚴格依法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