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癥的意思是指是醫治不好的病,也比喻無法挽救的禍患。
不治之癥是壹個四字成語,不是現代成語,很早之前在古代就有人使用了。這是壹個字面意思就能很好理解的成語,治有治療,醫治的意思,不治就是相當於治療不了。癥就是癥狀的意思。治不了的癥狀簡單來說就是治療不好的病,挽救不了的病。
不治之癥的語法是:偏正式;作賓語。這個成語最早出自出自(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十》)。造句示例,來醫院的這個病人和往常的不壹樣通過診斷得知,他得的是不治之癥。與不治之癥有關的近義成語有:不可救藥。
成語故事
劉德夫妻是宣德年間天津河西務鎮人,在運河邊開了個小酒店,老兩口六十多歲了,膝下無子。壹日,寒天大雪,壹個叫方勇的老軍士帶著十二歲的兒子方申回山東老家,來店裏躲避風雪。劉公不嫌棄他們窮,用酒肉款待他們。
還挽留他們過夜,說:“四海之內都是兄弟。”方勇受了風寒,半夜發作起來。劉公夫婦又是端湯、又是加被。壹早劉公冒雪請來醫生。此時方勇已是不醒人世,醫生診了脈,說:“這叫‘雙感傷寒’,是不治之癥,只有七日了。”劉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全力照料方勇。
幾天後方勇死了,劉公夫婦將方勇葬在自家祖墳裏,將無依無靠的方申收為義子,改名劉方。劉方辛勤幫家、奉侍義父母,家業漸漸興隆。大家都說這是陰德報應。幾年後,義父母患病,劉方衣不解帶服侍。義父母相繼亡故,劉方將他們葬了,又回山東遷來將自己母親的墓。
兩家合葬在壹處,自己守著酒店安心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