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出處:清史玉琨《小五義》第三十八回:“人皆談之,法不責眾,皆離。”
法不責眾的同義詞:刑不責眾:刑;責任:懲罰;人群:大部分人。指的是某種行為,即使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很多人做了,也不好采取懲罰。
成語語法:作賓語和定語;用於英語口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