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余《平淮西碑》:萬口而附,而談之。
徐贊同人,把兩件事結合成壹件事來談。
例:朱自清關於詩言誌與表誌的論證:可見,表誌不同於情,不能混為壹談。
語法:動賓式;作謂語和賓語;用於否定句。
混淆的同義詞有對與錯,對與錯,有理與無理。出自袁佚名《朱砂熊》第三名:我會借助玉帝看清是非。
混淆造句。
1,發明和發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寫作文不能把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混為壹談。
2.難怪那麽多人發音不清,老是把散文和散文混為壹談。
3.還需要提醒的是,這裏的夜讀不要和晚自習混為壹談。兩者的內涵相差甚遠,絕不能混淆。
4,但是不要把90後和非主流混為壹談,這是兩回事。
5.禮儀這個詞和禮貌是不同的,現在很多人把這兩個詞混為壹談。
6.理想和誌向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但人們總是把它們混淆。
7.例如,在承諾的話題上,妳談論誠實的重要性,並舉出許多誠實的例子,那麽妳就把承諾和誠實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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