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觀後效:指將罪犯從輕處分,再看他以後的表現。
[ yǐ guān hòu xiào ]後效:以後的效果。指將罪犯從輕處分,再看他以後的表現。
出 處:《後漢書·安帝紀》:“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有司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且復重申;以觀後效。”
例 句:
1、對於犯罪的人,我們黨的政策歷來是懲辦與寬大相結合,並給以出路,~。
2、蔣中丞人尚忠厚,因見兩司代為求情,亦就答應暫時留差,~。(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四十八回)
詞語辨析:
用 法 :作謂語、定語;用於犯過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