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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眾怒故事難犯

壹個人不能引起公眾的憤怒

朱茵zhong nünánàn

來源《左傳·相公十年》:“眾怒難犯;欲望難以實現;很難保證國家的安全;險之道也。”

翻譯:冒犯,冒犯。群眾的憤怒,賤民。意思是不能做群眾不滿意的事情。

用作賓語和定語;意思是不能做群眾不滿意的事情。

同義詞眾怒難做。

土改時,群眾憤怒了,曾經囂張的土豪劣紳知道了這件事,不得不低頭認罪。

公眾憤怒的故事

春秋時期,是祥子掌握了鄭國的政權。當醫生魏徵與子之不和時,魏徵召集了壹批宗族成員發動叛亂。他們闖入法院,殺害了祥子和其他人,並將鄭簡公劫持到龔蓓。司徒子空因為提前聽到了風聲,所以提前做了準備。他和子產壹起平定了叛亂,殺死了魏徵和其他反叛者。

從此,掌握了鄭的國家大事。他制定了聯盟書,規定官員要堅守崗位,服從他的命令。壹些醫生和將軍拒絕服從,他要殺死他們。子產勸阻了他,並要求燒毀聯盟書。孔紫不同意,說:“制定聯盟書的目的是為了穩定國家。如果大家都生氣了,都燒了,那就變成大家都掌權了。國家不是很為難嗎?”子產說:“所有人的憤怒都不應被冒犯,獨享權力的欲望很難成功。將這兩件困難的事情結合起來穩定國家是壹種危險的方式。還不如燒聯盟書穩定大家。這樣,妳各取所需,大家都能安定下來。這樣不好嗎?要知道,獨享權力的欲望是不成功的,得罪了所有人就會釀成大禍。妳壹定要考慮醫生們的情緒,聽聽他們的意見!”

孔紫聽從了子產的建議,當眾燒掉了聯盟書,鄭才安下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