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坎:常年茅草;壹般指雜草和雜草。視人命如草芥;隨意破壞。指反動統治者濫用權力;隨意殺人。又名“草草”。
【語】明·淩濛初《驚於首刻》卷十壹:“所以為官之人;絕不漠視人命;當做兒戲!”
【發音】Kan它不能讀成“ɡ·?·n”。
[形狀辨別]錛;不能寫“管”或者“奸”。
濫殺無辜,濫殺無辜,濫殺無辜。
【反義詞】為民請命,殺人滅口。
【用法】常被官員用來草率處理案件,使無辜的人喪命;也指攻擊性行為。壹般用作謂語、賓語和定語。
動賓結構。
【辨析】~以及“生死要奪”;都含有“貶低人命,隨意殺人”的意思。但是~語義重;指蔑視人的生命;任意處決或殺人的行為;“殺奪”是指隨意處置人民生命財產的權利;而且還包含了“給人財富或者剝奪人財產”的意思。
[示例]
舊社會貪官常有~。
(2)對於他的攻擊性犯罪,~惡的行為;必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