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害人害己;造福自己。利:使其有益。
【語】袁佚名《周琛探秘》前五折:“不是池中之魚;我就是想害人害己,讓人討厭。”
【正調】虧損;它不能讀作“shǔn".”
【確定】自己;不能寫“已經”。
【近義】自私自利。
【反義】無私,無私。
【用法】用作貶義詞。壹般用作謂語、賓語和定語。
【結構】組合式。
歧視~和“自私”都可以表示“極其自私”。但是~重點在“害人”;即損人利己;而“自私”只是意味著“極端自私;只為自己著想”;不壹定損害他人利益。
[示例]
那種行為受到了群眾的譴責。
他總是這樣~;群眾對他意見很大;我們應該幫助教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