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釋義:逆:違。做壹些殘忍的事情是不禮貌的。
這個成語的出處是《陳數·史·王星·淑玲傳》:“太後侍奉利刃,兇極惡絕,聞所未聞。”
《陳數·史·王星·舒齡傳》:
始興王是陳和陳翔的次子。梁超出生在江陵,在他的神聖統治期間。西魏攻江陵時,宣帝被搶至關右,蜀陵留在城中。皇帝宣帝後來回到朝鮮,依靠他已故的師父陳和淑玲作為人質。建安三年(562),蜀陵隨其先主返朝,封為康樂侯。舒淩從小就機智善辯。只要他聲明自己的名譽,暴力的人就不敢欺負他了。
太建元年(569年)被封為興王,延續了烈的香火。官員到大都督、江州刺史,當時才16歲,自己掌握政令,下屬不能幹涉。性情苛刻苛刻,下屬都怕。妳的子侄和被免職的縣令強迫他們為自己服務。
不料,文官錢發成來家裏看他,馬上派他的兒子錢負責駕馭。慶忌為自己沒有按時到達而感到慚愧。淩叔大怒,羞辱法成,怨恨法成,上吊自盡。對於不是他下屬的州縣官員,也進行偵察監視。朝中官員及以下官員得罪了他,往往會舉報信,以重罪陷害。
太建四年(572),任襄州都督、刺史。當城鎮聽說他來了,他們的腿害怕得發抖。蜀令日益囂張,征伐外族和遼國,奪取的東西都是自己的,根本不肯給別人。
斂財和為人民服務沒有標準和限制。他經常熬夜,點蠟燭到天亮,請客人陪客,講人民的雞毛蒜皮的隱私,開低俗的玩笑,無所不為。他天生不喝酒,卻放了很多吃的,沒日沒夜的吃。從早上到中午,是他睡覺的時間。
政府辦公室裏的公文,除非他分頁,否則不允許自行報道。每個回答犯罪的人都被關起來,幾年無人問津。蕭和湘南朝廷百姓被他逼得不得不私,幾乎家家戶戶無壹幸免。他們中的壹些人逃脫了,他們的妻子和孩子被殺害了。沒有壹個縣的官員敢報告這件事,皇帝陳也不知道。
太建九年(578),任大都督、揚州刺史。十年(579),我回到京都,獎勵幫助過他的人,給油造車。舒淩的統治在東府,處理事務與中央各部門打交道。這些部門的官員,服從他的意誌,給皇帝壹個打擊,提拔他。任何違背他意願的人都會犯下大罪,更糟糕的是,他會被殺死。
社會上有各種傳說,都說他對朝廷不忠。陵墓大叔為了虛名粉飾自己。每次入朝,他常常在車上或馬上捧著書,大聲說話,擺姿勢。回到家坐在書房裏,經常手裏拿著刀斧,玩各種雜技。
我也喜歡去墓地玩。在稍有名氣的墓桌上遇到死者,我就命令手下把墓挖出來,把墓誌銘、古器物和死者的屍骨拿出來,帶回去玩,收藏在自己的倉庫裏。民間少女和年輕媳婦,有壹點姿色,都被他逼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