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壹:是指中國古代哲學中關於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講道德修養和道德實踐。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我們不僅要知道(“知道”),而且要實踐(“做”)。只有把“知”和“行”統壹起來,才能稱之為“善”。
明朝鄭德三年(1508),心理學大師王守仁在桂陽文明學院講學,首次提出了知行合壹的理論。所謂“知行合壹”,不是壹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行”主要是指人們的道德實踐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系,即道德意識與道德實踐的關系,也包括壹些思想與實際行動的關系。王守仁的“知行合壹”思想包括以下兩層含義。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認為知與行是壹回事,不能壹分為二。他說:“知與行是兩個字,需要很長的時間。”從道德教育的角度來看,他強烈反對道德教育中知行脫節和“知而不行”,突出地把壹切道德歸結為個體的自覺行動,具有積極的意義。因為從道德教育的角度來看,道德意識離不開道德行為,道德行為也離不開道德意識。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知識必須表現在行動上,失敗不能算是真正的知識。道德知識和道德意識必須表現為道德行為,如果妳不行動,那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知識。王守仁認為:良心是壹切,但自覺行動意味著知道。這無疑是深刻的。
2.做妳知道的,做妳知道的。王守仁說:“知道是做的想法,而做是知道的工作;知是行的開始,行是知的成就。”他的意思是,道德是人類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行事,是達到“良心”的時候了。道德指導下的思想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道德規範要求的行為是“良知”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