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解釋編輯
讀音mǐ mǐ zhī yīn
成語:靡靡之音
釋義靡靡:柔弱,萎靡不振。使人萎靡不振的音樂。指頹廢淫蕩、低級趣味的樂曲。
2成語典故編輯
成語出處
◎《韓非子·十過》:“此師延之所作,與紂為靡靡之樂也。”
◎《史記·殷本紀》:“北裏之舞,靡靡之樂。”
典故
傳說殷末樂師延為紂王作曲,紂王聽而倦。武王伐紂時,樂師延搶琴東走,投濮水而死。自此,水中常有音樂聲靡靡傳出。
公元前534年,衛國靈公應邀去參加晉國虒祁宮慶典。朝辭帝丘,暮宿濮上,夜半入眠,朦朧之中忽有琴鼓絲竹之音。他披衣俯窗,側耳細聽,時隱時現,微妙悅耳,問及左右,都說聽不見。便召來樂師涓。聽後,涓告訴靈公:“臣能識其略矣,須更壹宿,臣能寫之”。夜半,玄音復發。涓援琴而習之,盡得其妙,靈公聽後,龍顏大開,問其究竟。涓道:“先時,紂王命師延作靡靡之音,師延不肯,帝辛欲殺之,無奈而譜曲。紂王喜聲色,朝歌暮舞,通宵達旦,隧失天下,師延乘舟濮水而下,至此投水而死,故有神曲出水,震驚世人也。”涓本想以此說服靈公禁聲色,絕靡音,勿使政散民流,誣上行私。靈公卻視毒草為香花,砒霜為冰糖,不介其意,越聽越迷。至晉國後,靈公見虒祁宮如此富麗堂皇,諸侯濟濟無不稱道。待酒酣將醉時,便喚涓曰:“過濮水所獲妙曲,速援琴以助雅興。”涓不肯,後迫於靈公之威,不得不彈。未等彈完,師曠厲聲制止道:“此為亡國之音,不可聽。夜有鬼神之聲,世間必有冤情。”靈公亦不聽勸阻,隨使歌妓伴樂起舞。
朝晉歸來,靈公貪圖享樂的私欲與日俱增,見自己的重華宮簡直不能和晉國妃妾宮女所住的廂房相比,便擴修重華宮,新建衛王殿。真是皇宮金殿將欲傾,檐下燕雀不知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