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權力健忘,六親不認。
當沈李第壹次做官時,他還是壹個小官。那時的他,正直無私,敢於批判現實,揭露黑暗。但他得勢後,思想變了,忘了自己的初心。《雲溪之友》中提到,沈李原來有個“叔叔”李元江,兩人關系很好。然而,當沈李上臺後,沈李要求李元江自稱“孫子”,這是壹個典型的狗的成功。
第二,生活糜爛,養私妓
起初,沈李寫詩關心人民的疾苦,提倡節儉。但他升官後,生活變得奢侈頹廢,甚至還偷偷養了不少私妓。詩人劉禹錫說的“俗物俗”指的是沈李的奢侈行為。
第三,欺軟怕硬,魚肉百姓
沈李升任尚書後,坐在轎子裏招搖過市,卻遇到壹個人擋住了他的去路。他很生氣,想懲罰那些擋路的人。結果,擋路的人是皇室成員,沈李嚇得魂不附體,倉皇而逃。而且,他管轄下的人民生活很苦。他征收苛捐雜稅,視人民如糞土。許多人被迫離開家園,去其他地方謀生,但沈李仍然無動於衷,繼續壓迫人民。
這樣的貪官,現代教學自然不願意提他。我們要學習的是壹個為天下百姓努力工作的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