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順治《發城序·令李龍革除戶部之首》:“戶部不能善待法與例,也不能善待法與例,因其情形常異。”清代陳夢雷《絕交》:“時之命運若異,終於悲怨,逝者為上書之筆。”魯迅《怎樣寫三閑集》:“真實性是靠事實得來的,所以如果與事實不符,真實性很快就會滅亡。”
不壹致意味著對事物的看法、分析和判斷不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