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古達多·jǔ
解釋:追隨,跟隨。規章制度是定義方圓的標準工具,是指行為規範。原意是遵守規則,不敢違反。現在也是指老壹套的規矩,不敢有什麽改變。
宋珠熙《答方斌王書》出處:“循規蹈矩,循規蹈矩,妳還是會循規蹈矩。”
結構組合。
用法是作為壹種恭維。有時用來指人的行為;還是做事的原則;有時是指在藝術創作中堅持嚴格的規章制度;不敢有創新和突破。壹般用作謂語、定語、狀語。
發音時刻;不能讀作“居”。
形狀辨別力矩;不會寫“距離”。
同義詞:行為檢點,舉止得體。
反義詞胡作非為,為所欲為。
區分~和“守規矩”和“守法”;都有“老實做人”的意思。區別在於:“守規矩”重在守本分;不要隨便來;~註重保守,墨守成規;缺乏魄力和創新;“守法”重在追求公務;遵守法律;不自私。
例句
(1)他老實;總是~;沒有亂說亂動的跡象。
(2)壹般來說;~;按規則辦事;風險總是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