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奪目
guāng cǎi duó mù
[釋義] 光彩:光澤和顏色;奪目:耀眼。形容光彩極為鮮艷;極為耀眼。形容事物美好;引人註目。
[語出] 晉·崔豹《古今註》:“荊葵……華似木槿;而光色奪目。”
[辨形] 彩;不能寫作“采”。
[近義] 光輝燦爛 光芒耀眼 色彩鮮明
[反義] 暗淡無光 黯然失色
[用法] 用來形容顏色艷麗;光輝耀眼。也用來形容某些藝術品和藝術形象的極高成就 。壹般作謂語、定語。
[結構] 聯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