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婚姻
秦晉之好:基本解釋:春秋時期,秦晉和中國彼此通婚不止壹代。壹般指兩家聯姻。
拼音發音:qín jn zhìh m:o
用例:主公仰慕將軍,欲使子妻恩愛,終成眷屬。(羅鳴管仲《三國演義》第十六回)
同義詞組:秦晉的緣分,天作之合
反義詞組:反目成仇
用法:正式;成為對象;包括褒義,壹般指兩家聯姻。
成語出處:喬媛孟府《兩世姻緣》第三折:“說到底,如果妳沒有才華,就請小娘子在秦晉好了,妳也不羞辱他。他怎麽會水火不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