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dài zuì lì gōng
近義詞: 立功贖罪、改邪歸正 反義詞: 負隅頑抗、頑抗到底、死不改悔、至死不悟
解釋: 帶著罪過或錯誤去創立功勛,以功贖罪。
出處: 《明史·史可法傳》:“以平賊逾期,戴罪立功。”
成語故事
明朝弘治十二年,28歲的王守仁中了進士,被授兵部主事。提督軍務的張忠很瞧不起文官,有壹次張忠要王守仁射箭,不料王守仁拉弓搭箭,三發三中,眾人皆服。在以後的幾十年中,這個文官在為明王朝平定匪亂、寧王之亂和南疆之亂中,用兵如神,立下了汗馬功勞,最後被拜為兵部尚書。
明武宗時,南贛四省盜匪橫行,為害千裏。武宗正德十二年,朝廷派王守仁去討賊,在攻破大帽山、長富村後,眾賊退守象湖山,明軍指揮覃桓、縣丞紀鏞戰死,戰鬥異常激烈。王守仁在給各個指揮官的訓令中說:“……查勘指揮覃桓,縣丞紀鏞,是否領兵夾攻,被傷身死;各官原領軍兵若幹,見在若幹,其指揮仲欽,推官胡寧,道知事曾瑤,知縣施祥等緣何不行策應,是否畏避退縮?俱要備查明白,從實開報。其覃桓等所統軍兵,就仰(指揮)高偉管領,戴罪殺賊立功自贖。……”顯示了壹個統帥的精明和大度。
“戴罪立功”帶著罪過或錯誤去創立功勛,以功贖罪。
(出自《王陽明全集?案行漳南道守巡官戴罪督兵剿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