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正文;節:用來指禮儀;李:很重。太多的禮節和儀式。也指繁瑣、多余的事情或程序。
[語]·石《論圓山與祭邊儀》:“論者必又說:‘省繁文縟節;然後壹歲就可以去郊區了。" "
【讀音】茍;不能念成“rǔ”。
【形狀辨別】貘;不會寫“床墊”。
【近義】言語空洞,儀式復雜。
【用法】有貶義。比喻繁瑣、多余;也被稱為“復雜的細節”壹般用作主語、賓語和從句。
【結構】組合式。
【例】要做到這壹點;~;覺得亂七八糟;讓我頭暈目眩。
不願意為罪惡而過度操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