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勝券在握”這個成語,知道它的主要意思是指當事人有信心做某事。但是這個成語中提到的“優惠券”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是我們之前提到的債券嗎?
其實古代的契約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締結的契約,是雙方的契約。在古代,人們為了買賣或者某種原因,要確立債權債務關系,就要訂立債券,這樣雙方才有證據。所以“中獎票”本質上指的就是這種合同。
這些債券大多是用竹簡做成的,竹簡上寫著當事人希望訂立的內容,然後分成兩塊,每人會得到自己的那壹塊。壹般來說,左邊的那張叫左券,應該歸債權人所有,也是日後索債的憑證;權利券應該歸借款人所有,是借款人在償還債務時要拿出來的憑證。
據有關史料記載,《史記》中提到“公常持左票責秦漢”,其實這本身就是這個意思。清代大文豪方苞在《詠明》中也提到“勝千裏如持左券”,其中的“左券”指的是寨主持有的債券。“決勝千裏”是對這個詞最貼切的詮釋。所以對於古人來說,“中獎”和“中獎”其實是壹個意思。
既然雙方訂立了債務關系,總有討債的時候。因此,當城堡主想要回他的錢或者借款人有能力償還時,他們必須拿出他們自己的那部分債券,然後把它們放在壹起。確認債券有效後,雙方即可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直到借款人還清所有欠款,債券才會被燒掉,也就是說債券會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