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誅心,漢語成語,拼音是shā rén zhū xīn
意思是消滅某個人的肉體,不如揭露、譴責這種人的動機、思想、用心。出自《後漢書·霍谞傳》。
殺人誅心
解釋:所謂“誅心之論”,指在批評對方之時,不針對對方的行為、語言談問題,而是繞過行為、語言去指責對方此行為、語言的目的、動機。所以“誅心之論”又曰“動機說”。據說該成語出自於《後漢書·霍谞傳》:“《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這段話講的意思是:《春秋》的主張,根據情由定過錯,寬容事實懲罰動機,許止雖然殺君,但是無罪,趙盾雖然沒有親自殺君,但他是賊首,所以還是被定為殺君之罪。謂揭露、指責人的思想、用心。意即消滅他的肉體,不如譴責這種人的動機、思想、用心。
或者另壹種理解就是,要想快速的消除人的抵抗意誌,要從思想和心理上幹掉他,使他對於自己的堅持產生絕望,從而導致精神崩潰,無法繼續抵抗,只能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