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恩·萊伊·比約恩·納爾
【解讀】雷聲來得太快,來不及捂住耳朵。比喻兇悍,讓人猝不及防。
【語】《晉書·施樂載記》:“出其不意,直入帳底,敵必驚,計不可定,所謂閃電太快。”
撞見
【用法】主謂類型;做定語和從句;比喻兇悍,讓人猝不及防。
所以,我完全有可能給他來個突然襲擊,壹口把他吃了。(曲波《林雪海元》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