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理力爭
朱棣文
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解釋,努力維護自己的權益、觀點等。
李晴·嘉寶《文明簡史》的出處要追溯到第三十八章:“老人既然掌管壹縣之事,也該有些想法。至於外地人,雖然得罪不起,但實在下不去的地方也要講道理。”
結構聯系。
用法常指有理由據理力爭的人。壹般用作謂語、賓語、狀語。
積極的聲音證據;不能念“jǔ”。
形式歧視;不會寫“李”;根據;不會寫“鋸”
同義詞很有力量,也很有道理。
反義詞不合邏輯,不合邏輯。
在對與錯的問題上,例子應該是~的;妳不能屈服於寬容。
英語翻譯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