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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處罰的成語。

不受懲罰罪

新詞

基本解釋

當:挺,抗。懲罰與罪行不相稱。

楚楚

《荀子·鄭倫》:“天德不在位;可以不當官嗎?獎勵不當工作;懲罰不是犯罪;是不祥之兆。”

例句

獎勵不當的工作不如不獎勵,沒有懲罰更好。

近似反義詞

反義詞

受到應得的/應得的懲罰

普通法規

戰國末期,趙國出了壹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況,人們把他的著作稱為《荀子》。

《荀子》有三十二篇,其中有壹篇叫《鄭倫》,是講政治的。文章提出了壹個觀點,君主應該在人民面前樹立壹個好榜樣。殘暴的君主被推翻,如夏傑被商湯推翻,商周被周武王消滅。這些都是好事,不是壞事。

荀況主張重刑,對犯罪的人要根據罪行的大小給予相應的懲罰。如果兇手不償命,傷者得不到判刑,就是縱容犯罪,擾亂社會。有人說:“古代沒有體罰,只是象征性的懲罰。比如不用清刑,而是用墨汁畫臉;而不是用易刑,戴草帽代替是不可行的。如果繼續這樣下去,犯罪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犯罪行為會越來越多。

荀況在闡述了上述情況後,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壹個人的職位要和他的品德相稱,官職要和他的能力相稱,賞賜要和他的功績相稱。如果不是這樣,就會導致很大的不幸和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