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喻是壹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與事物A相似的事物B來描述或解釋事物A是壹種修辭手法..
又叫“比喻”、“類比”,中國古代稱之為“比”或“比”。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把隱喻定義為壹種基本的認知方式,通過把壹個事物當作另壹個事物來實現。
也就是說,我們找到了事物A和事物B的共同點,發現了事物A在事物B中隱含著未知的特性,我們對事物A有了不同於平常的新認識。
根據描述或解釋的方式,隱喻可分為“明喻(直接隱喻)”、“隱喻(比喻)”、“類屬隱喻”、“轉喻”、“對偶”、“比喻”、“簡單隱喻”、“細節隱喻”、“引用隱喻”和“空隱喻”。
示例:
1,岸上的漁火和河中央的燈標相繼亮起;加上它們在水面上發出的紅光,長江似乎在眨眼,在沈睡。
2.這是梅花,有紅梅,白梅,青梅,朱砂梅。每壹朵梅花都是壹首詩。